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职业教育法修订的重大意义
来源:教育部办公厅 发布时间:2022-07-07
在我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增值赋能机遇期和改革攻坚、爬坡过坎关键期“双期叠加”的新阶段,新职业教育法的出台恰逢其时,充分发挥了立法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解决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体现了职教师生和社会各界的共同意愿,夯实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法治基础。

具体来讲,有三方面意义。

一是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教育法治在教育现代化进程中具有引领性、基础性、规范性、保障性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教育要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首先要现代化,这就需要用法治来引领、以法治为保障、靠法治来奠基。目前,我国已构建了以8部教育法律为统领、包括16部教育法规和一批部门规章、地方教育法规规章在内的较为完善的教育法律制度框架,为教育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本次职教法修订,将其上位法同原来的教育法和劳动法调整上升为宪法,意义非凡。我们必须清醒看到,在教育现代化和教育强国的前进道路上,我们面临的大环境已经和正在深刻变化,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也在深刻调整,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和权利意识日益增强,对教育公平、制度公正和受教育权高度关注。此次新职业教育法的修订,将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治理的能力,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开拓道路、保驾护航。

二是加快建设技能型社会的根本之法。建设技能型社会是党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对习近平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的具体化,是国家全面提升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的必然要求。新职业教育法既明确提出了“建设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和技能型社会”愿景,又规范和引导技能型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让职业教育跳出学校职业教育的狭隘视角,重新审视自己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功能与作用,促进职业教育体系嵌入社会体系,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爱技能、学技能、用技能的热情,推动形成国家重视技能、社会崇尚技能、人人学习和拥有技能的良好氛围,建立一种全民高技能、高技术、高劳动生产率、高经济竞争力的发展模式,真正实现职业教育与经济发展命脉紧紧相融,助力实现共同富裕。

三是推动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有力体现。自改革开放以来,追求与普通教育的同等重要地位,构建独立的职业教育体系,实现职业教育的现代化,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与逻辑主线,其根本目的是为了使人们能够平等地看待职业教育,真正接受职业教育,从而使得职业教育能够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作用。新职业教育法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这一表述,从法律角度高度肯定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职业教育是“二流教育”“次等教育”的说法已经不复存在,将有力消除社会对职业教育的歧视与偏见,为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既自成体系又相互融通,推进建设“一体两翼”的高质量教育体系提供了法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