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河南省严查企业注册消防工程师配备数量及执业资格!
来源:树锦教育 发布时间:2020-08-11

近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发布《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开展全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明确了对全省消防服务机构的检查时间及重点检查内容:


检查时间:即日起到9月30日

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即日起至8月10日,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自查自纠;

8月10日至9月20日,各消防救援支(大)队对辖区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专项检查;

9月20日至9月30日,消防救援总队对自查和检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重点检查内容:

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人员数量和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配置情况;从业人员签订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情况。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活动重点检查内容:

1.是否倒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的;是否转包、分包消防技术服务项目;

2.是否指派无相关资格从业人员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从业人员是否在2家以上机构执业;

3.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或失实文件情况;

4.是否依法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中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否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是否按消防技术服务项目建立消防技术服务档案,保存相关记录;

5.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维修、保养建筑消防设施或开展消防安全评估服务;经维扒保养和检测合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从业人员执业活动重点检查内容:

1.是否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或者执业印章;

2.注册有效期内是否至少参与完成3个消防技术服务项目;

3.是否以个人名义承接执业业务、开展执业活动;

4.是否在聘用单位出具的虚假、失实消防安全技术文件上签名。

依据本文件重点检查消防服务机构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人员数量和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配置情况;

以及之前应急管理部颁发的消防服务机构的从业条件: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且企业技术负责人由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

且本检查通知发布在全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相信不久,其他省份也会相继开展此项工作。

这些迹象表明市场将对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需求强烈,消防类证书价值将进一步提升,持证的业内人士将是绝对的“香饽饽”!此时不拿证,更待何时?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

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