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好消息!关于建立消防专业人才库通知!
来源:树锦教育 发布时间:2019-01-21

为进一步发挥北京消防协会的服务职能,推进消防社会化进程,消防协会拟建立消防专业人才库。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重大好消息!关于建立消防专业人才库通知!

一、消防专业人才的评选条件

1、热爱消防事业,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实事求是,工作严谨。

2、在消防行业有较深的理论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所从事领域享有较高声誉。

3、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协会组织的研讨、授课、评审、论证、调研等相关工作。

4、从事消防相关工作10年以上。

5、个人执业无不良记录。

6、身体健康。

在某些领域有专业特长(专业特长类别附后),且有突出业绩者,优先聘用。

重大好消息!关于建立消防专业人才库通知!

二、消防专业人才的评选程序

1、征集:2019年1月31日前,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方式,通过协会邮箱peixunbu@beijingfire.com报送《消防专业人才信息登记表》及有关材料。

2、审核:协会组织审核评议,符合条件的,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纳入《消防顾问委员会》和《消防专家委员会》。

3、建库:建立消防专业人才信息系统。

三、消防专业人才库的应用

1、教育培训:在协会统一组织的各类消防专业技术培训、消防科普教育宣传活动中担任授课专家。

2、专题咨询:为会员单位和社会单位提供消防专业咨询服务。

3、专项论证:对消防法规、消防政策、消防技术标准、消防研究课题、事故调查、消防产品研发等,开展专项论证。

4、业务交流:根据形势和任务需要,适时组织各行业专业人才开展实际调研和交流座谈。

重大好消息!关于建立消防专业人才库通知!

四、消防专业人才的服务和管理

1、消防协会向纳入专业人才库的人员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布简要信息。

2、邀请专家参加教育培训、专题咨询、专项论证等有关活动,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

3、在重大灭火救援任务、重大火灾事故调查、重大事项论证中,向有关部门推荐专家人选。

纳入《消防专业人才库》的人员长期不参加协会组织的有关活动的、在聘用期间不能履行工作职责或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身体状况不适应相关工作的、本人提出解聘要求的、有其他客观情况的,应当予以解聘。

特此通知。

附件一 :

北京消防协会专业人才信息登记表

重大好消息!关于建立消防专业人才库通知!

附件二:

消防专业特长类别

1、政策研究:包括制定、修订消防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消防技术标准等。

2、建筑防火:包括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监理、审核、验收、建筑材料检验检测等。

3、消防产品:包括消防产品(含消防器材、装备、设备)研发、生产、销售、维修、鉴定检验检测等。

4、消防设施:包括消防设施安装、检测、维保、监测等。

5、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包括一般化消防宣传教育、职业化消防技能培训、社会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

6、消防安全评估:包括单位火灾风险评估、区域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等。

7、灭火救援:包括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社会救助等。

8、消防法律:包括消防法律问题咨询、消防诉讼代理等。

9、消防信息化:包括消防远程监控、消防物联网、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智慧消防等。

10、电气防火:包括电气防火检测、电气火灾监控等。

11、油烟清洗:包括餐饮场所排油烟设施清洗、清洗设备研发等。

12、消防保险:包括火灾财产险、人身险、公众责任险等各类消防相关保险评估、承保、理赔、参与事故调查等事务。

13、事故调查:包括有关部门组织的一般及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政府统一组织的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等。

14、消防安全检查:包括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公众聚集场所开业或投入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大型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专项消防安全检查等。

15、类型场所综合消防管理:包括住宿业、餐饮业、仓储业、建筑业、制造业、文体业、商市场、物业服务、文物保护、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大型综合体、高层建筑、地下空间、轨道交通、易燃易爆、“三合一”、“六小”等典型场所的综合消防管理。

16、其他社会化消防安全服务。

(内容来源于网络)